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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前反馈!贵州公开征求框架协议采购细则意见

   2026-11-06 12:55         cnebuyer.com     中采网 字体 - 小  + 大  评论纠错   

贵州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公告,就《贵州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12月4日前通过指定渠道反馈意见。

据公告,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规定制定,目的是规范全省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建立归口主管预算单位牵头、省市县三级联动、采购结果共享、监管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

征求意见稿明确,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主管预算单位对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再由采购人或服务对象按约定规则在入围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适用情形包括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及配套耗材配件的小额零星采购,以及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鉴证咨询服务、需确定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框架协议分封闭式和开放式,以封闭式为主要形式。

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2月4日,可通过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子邮箱gzscztcgc@163.com或电话0851-86893267提交。

把三级联动与结果共享写入实施细则,有望减少重复征集、压低小额零星采购的组织成本;对入围供应商而言,封闭式框架协议下的二次成交规则也更值得提前研究。

(综合来源: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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