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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修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11月26日前可提意见

   2026-10-28 10:24         cnebuyer.com     中采网 字体 - 小  + 大  评论纠错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公告,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进行修订,形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

公告称,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11月26日前通过两种途径提出意见:一是通过财政部网站财政法规管理系统在线提交;二是以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国库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须注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对象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等单位。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自2016年施行以来迎来修订,业界普遍关注专家入库抽取、履职评价与责任约束等环节的调整方向,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可借窗口期提交实务建议。

(综合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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