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2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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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广东省高州市六个镇级水质净化水厂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有偿出让高州市六个镇级水质净化水厂及其集污管网(包括以后改扩建的资产)25年经营权,包括高州市石鼓镇水质净化厂、高州市大井镇水质净化厂、高州市长坡镇水质净化厂、平山镇水质净化厂、潭头镇水质净化厂、分界镇水质净化厂。涉及生产管理用房屋总建筑面积2475平方米及相关集污管网,日设计处理量14250吨(石鼓镇水质净化厂扩建后,合计日设计处理能力达17750吨)。 招标内容 招标人获得高州市人民政府的授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偿使用者,并与其签署有偿使用协议后授予有偿使用权,有偿使用者承担高州市六个镇级水质净化水厂经营权出让项目投融资、运营维护、移交工作。 有偿使用者在有偿使用期限内对本项目范围内高州市六个镇级水质净化水厂享有占有、使用、处置、收益的权利,且该权利是独占的、排他的,招标人有义务保障有偿使用者完全享有该等权利。 工期(交货期) 经营期限25年,自项目移交之日起计算。现阶段,本项目6座镇级水质净化厂由高州市鉴龙水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市鉴龙水投集团)负责运营管理,仍在委托运营协议有效期内,运营权属市鉴龙水投集团,由出让方协调原委托方与市鉴龙水投集团,通过给予经济补偿收回运营权或顺延经营权期限解决。(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得低于9979.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1)“信用中国”网站(.cn)全国范围查询,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的; (2)“信用中国”网站(.cn)全国范围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提供承诺函)。 注 :须同时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cn)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共计2项)和未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公章)。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10 09:30:00 开标时间:2026-11-10 09: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