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最新升级离线翻译点读笔
   您的位置: 主页 > 商讯 >

陕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11月7日截止

   2026-10-26 10:24         cnebuyer.com     中采网 字体 - 小  + 大  评论纠错   

陕西省财政厅近日发布《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11月7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该办法依据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起草,标志着陕西在落实国家电子卖场建设要求上进入制度细化阶段。

办法明确,电子卖场是指采购人通过直购、议价、竞价、询价、电子反拍、框架协议合同授予等简易采购程序,实现小额通用类货物、服务电子化采购业务全流程的服务平台,适用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以及供应商与商品入驻、运行交易、合同履约、监督管理等相关行为。平台建设上,陕西将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卖场平台,由省财政厅建设和运行维护,实行省级统建、省域共享、规则统一、数据同源。

在职责分工上,财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省级集中采购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平台运营方提供运行技术服务,第三方巡检机构开展商品价格监测巡检。省集采机构将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商品库,实行商品条码管理,通过价格监测、价格虚高举报等举措对参考价和产品价格实时巡检,对价格异常商品发起预警、拦截或下架。

办法还提出,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及上架商品一律免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供应商收取费用;电子卖场应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绿色产品、乡村振兴、支持科技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业内分析认为,统一平台加免费入驻的组合,有利于压缩小额零星采购的交易成本,而价格巡检和积分制管理则瞄准了电子卖场运行中价格虚高的老问题。征求意见落地后,陕西政府采购小额零星采购将有一套统一的运行规则,供应商进入省级市场的门槛和路径也将更清晰。

Copyright © 2000-2026 中采网 cnebuyer.com 版权所有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粤ICP备09029428号    投诉邮箱:276 964 86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