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2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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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修订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对评审专家的选聘解聘、抽取使用、权利义务、劳务报酬、评价监督等环节作出系统规范。目前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共有评审专家2.34万余人,其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直接关系每一项采购活动的成败,此次修订正是针对少数专家违规迎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意愿、政策水平不高、部分专业专家数量偏少等突出问题。 选聘环节,办法新增"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评审工作"的条款,为电子化政府采购和网上评审做好衔接;同时明确,无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水平证书、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专业能力和专长的人员,经属地财政部门审查后出具推荐函,也可被选聘为评审专家,以缓解经济欠发达地区入库专家数量不足的问题。专家选择评审专业方面,三级及以上专业目录不带子目录的可不限定专业数量,带子目录的不得超过3个。 学习考核方面,入库环节新增在线学习培训及考核,考试合格录取分数线由60分提高到80分;考试未合格的保留评审专家资格、暂停参加评审活动,补考合格后即时恢复。通过申请资料审核并完成在线学习、考试合格的聘用期为3年,期满经继续教育培训及考核合格后可自动续聘;连续2年履职评价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实现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抽取及报酬方面,武汉市内评审的项目在评审活动开始前2小时抽取专家、请假须在开始前1小时,其他区域抽取时间为提前1小时、请假提前0.5小时。评审时间2小时以内的项目,劳务报酬省级标准从300元提高到400元,市、县级从200元提高到300元,武汉参照省级标准执行,以解决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综合评标专家"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履职评价量化扣分情形从14项增加到23项,情节轻微的每项扣1分、较重的扣2分、严重的扣5分。 从提高入库门槛到强化动态考核,湖北此番修订释放出评审专家管理趋严的明确信号。评审质量是政府采购公平与效率的枢纽,专家队伍有进有出、报酬与责任同步理顺,有助于减少项目中止、废标与投诉,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都是利好。 |